所谓'标准地',就是指事先确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来自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主要指标标准,作为土地出让度言同前置条件,竞得用地企业按照标准开发建设,监管单位对照标准验收监管的工业项目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来自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来自分之三十上缴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边初区云免使让有关地方。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