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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4篇)

来源:福韦美食网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宁 煤业有限公司沙巴台煤矿项目35kv变电所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力、责任和义务,依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落实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核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管理、作业人员的资格;

  3、对乙方的现场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乙方的不安全行为,并按照甲方有关制度予以查处;

  4、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协助乙方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6、对乙方进行安全目标管理并考核。

  二、乙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相关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不得将承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

  3、按国家、行业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服从甲方及监理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5、确保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安全设施使用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6、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安全标准。

  7、对使用的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全部责任,并符合建筑行业相关标准。

  8、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及危险预知的教育培训;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确保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批准后,甲方审查备案。

  10、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11、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并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处理善后事宜。

  13、乙方必须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器材配置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认真执行建筑行业安全施工作业标准;

  15、各种施工安全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审批并报甲方备案,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16、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缴纳及管理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为50000元,由乙方在施工合同签定一次交付甲方。因乙方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受到甲方经济处罚,导致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时,甲方随时从工程款中补齐扣除的数额;

  (2)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将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四、乙方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本协议与双方工程承包合同时效相同,工程承包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总包方 :

  分包方 :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南京紫金(江宁)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 双龙大道以西,秣周路以南接口处。

  工程分包内容: 2栋20层面积:33905、2平方,有达成

  公司承包。3栋20层:276、8平方;有振达公司承包。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本着有偿使用原则,谁用电,谁付费。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8、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9、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人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总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应在总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人的要求,总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分包人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人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人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人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 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十七冶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和项目部奖惩条例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 :

  总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业务内容(名称):

  总则: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安全、消防、环境、治安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前提下,为保证双方业务顺利开展,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在*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进行施工、供应、服务项目的所有外协单位。本协议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环境条款:

  1、劳动安全

  1.1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书,乙方须将操作证原件交甲方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特殊作业包括:电气作业、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切割、行车操作、冲床作业、液压设备作业、叉车驾驶、制冷作业、登高架设等。

  1.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执行。对大型工程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交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1.3乙方应对乙方所属员工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对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1.4施工过程中,乙方员工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全责。

  1.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危险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

  1.6安全事故处理:

  a)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工程负责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b)甲方工程负责人接到乙方的报告后,立即协助抢救及处理事故;

  c)乙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甲方工程负责人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1.7乙方应杜绝作业者的“三违”行为,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有“三违”行为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三违”指: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

  1.8施工过程中,乙方使用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种设备必须是经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查部门进行审验合格后的。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的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动力电源、连续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灯具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接拉的电线必须符合电气和消防规范,严禁用裸线头代替插头;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1.10不得违反其他劳动安全规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业务人员从事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的应具备合法资格,并将资格证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门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2.2在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2.3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中,不得违章作业。当发现火灾隐患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2.4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引发火灾(火险)事故。当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甲乙双方必须积极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5对于需要临时接电或动火的工程,甲方负责审核、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乙方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眼处张贴《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甲、乙双方都应配备现场安全员至少一名,负责监控临时用电、动火现场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动用、挪用、堵塞及损坏甲方的消防设施。

  2.7甲方公司内不准流动吸烟,不准在非吸烟区吸烟。

  2.8禁止无证临时动火、用电。

  2.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运载或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甲方;

  2.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进入油库、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

  2.11不得违反其他消防安全规定。

  3、交通安全

  3.1进入公司的一切车辆和行人,应遵守公共交通规则,主动接受保安或相关管理人员的交通管理。

  3.2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还须有危险物品准运证。

  3.3乙方车辆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进入(已取得汽车通告证的除外),不得超载、超高、超宽、逆行、鸣笛等,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进入甲方公司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标识行驶,无限速标识的车道,车辆时速在20公里/小时以下。

  3.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车辆或物品不得占用厂区道路。

  3.6人员按交通标志及道路线行走,不得移动或损坏甲方的交通标志。

  3.7未经甲方同意,所有车辆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3.8不得违反其他交通安全规定。

  4、治安管理

  4.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员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4.2禁止黄、赌、毒、盗、抢、骗、破坏、设施勒索等违法活动。

  4.3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携带管制刀具、传销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

  4.4乙方物品(包括个人物品不能随身携带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须凭甲方放行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无效)的放行条。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的,须经高科办公室同意并通知保安后,方能外出,事后及时补办放行手续。

  4.5来访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后需外出的,进入时需登记物品规格及数量并交当班保安现场确认记录,外出时由业务部门接洽人确认签名,保安确认无误方能外出,否则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续办理。

  4.6乙方人员不得填写甲方的放行条/仿冒签名、旅行物品与数量不相符合等,否则按盗窃处理。

  4.7乙方进入甲方的物品,须自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8不得违反其他治安管理规定。

  5、信息安全

  5.1没有征得甲方同意,不能进入办公场所,征得同意进入办公场所时,原则上严禁携带手提电脑、PDA、电子记录媒体、数码相机等。

  5.2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规定的会客场所进行业务活动。

  5.3未征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区域内拍照摄像。

  6、环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应控制设备工作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员身体的危害。

  6.2在施工、业务办理期间,不得将有毒有害废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区域,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甲方的能源、资源。如水、电、汽[气]、施工/建筑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辅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区域内随处使用绿化等水龙头取水洗车,严禁将洗车的废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运输工具在甲方区域内出故障,需要紧急维修的,不得将废油、废抹布、废零件等废弃物乱丢,应旋转在指定场所。

  6.6乙方在储运甲方的废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应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以及环境污染。

  b)对粉状废品的运输,要采取密闭容器或加盖蓬布:对液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运输途中粉尘飞扬、液体泄漏污染环境。

  c)乙方在搬运废油桶等液体容器时,应按开口朝上的规定搬运,不得有残留废液泄漏出来,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处理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废渣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7、其他条款:

  二、文明条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卫生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

  1.2在施工中,要规范旋转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顿,不得随意放置;

  1.3在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掉落在施工现场,不得丢弃或掉落在现场的产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响产品质量,要旋转在规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现场的托板/周转箱/台车/设备等作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佩带明确标志,穿戴整齐,不准随地睡觉、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任何安全环境隐患后方能离开。

  2、出入门管理:

  2.1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人员,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证实被该人员可接洽后,方能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值班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出公司时来访证件交回保安室。

  2.2因业务关系,需长期经常性进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免登记进出,此证件不得转借和超限期使用。

  2.3进入公司的人员在18:00~8:00时作业的,另须接洽业务部门确认,派人现场跟班,并到高科办公室办好联络手续,方可在指定区域施工。

  2.4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必须凭出入证进出,主动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员的检查。

  2.5乙方人员在业务期间,不得带第三方人员到甲方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2.6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仅限在与业务相关的范围内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到办公室、信息中心、技术中心、防火防盗等重点保护地点。

  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违约处理,违约金交甲方):

  1、安全违约处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缴纳违约金50~2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违反安全条款1.1、1.3、1.4〈劳动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环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并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违反安全条款1.5、1.7、1.8〈劳动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环境安全〉(情节轻微者按安全违约条款1.1违约处理)。

  2)在1个月期内,二次违反安全违约1.1〈劳动安全〉之一处理者。

  1.3违反安全条款2.4〈消防安全〉者,给予严重警告并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其该年度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释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1)违反安全条款1.2〈劳动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内,二次违反安全条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于乙方进行业务活动或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者,甲方有权立即勒令停工并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同时追究责任。

  1.5违反安全条款1.6〈劳动安全〉者:

  1)隐瞒轻伤及以下事故:给予警告,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隐瞒重伤事故:给予严重警告,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3)隐瞒死亡及以上事故:给予严重警告,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并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向行政机关汇报,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文明条款:

  2.1违反文明作业任一条款的,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20~50元。

  2.2一个月内累计违反文明作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50~300元。

  2.3一年内受到文明条款2.2〈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严重警告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300~1000元。

  2.4一年内违反文明条款2.3〈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除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四、操作办法:

  1、对安全、文明违章行为,由检查单位、部门出具书面检查记录报高科办公室。

  2、高科办公室对安全、文明违章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业务期间在乙方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违反本协议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一次性合格单位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长期业务单位协议书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则本协议继续生效至下一年,依次类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因此发生争议的,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负责在生活区域无水域地方。

  2. 负责员工和家属及小孩对生活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3. 负责生活区域所有雨水井盖和各个排水沟无隐患,保证完好无损。

  4. 负责员工家属及小孩到工厂居住协议的签订。

  乙方责任: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 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厂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餐饮、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员工家属和小孩严谨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 严禁家属及孩子到公司水塘边、井口边、临时建筑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活动。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 严禁随便动用和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 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居住,都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0.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因自身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属及小孩搬离厂区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员工或小孩家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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